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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3执5554号申请执行人李启金与被执行人广州正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发布时间:2024-05-22 09:57:19 来源:

关于申请执行人李启金与被执行人广州正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2024)粤01135554

被害人、债权人及相关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李启金与被执行人广州正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被执行人广州正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已履行义务完毕,需将剩余款项405.5元退还给被执行人广州正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害人、债权人及相关人如对上述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不提出,本院将按照上述方案发放执行款项。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4522日至2024524日)。

 

 

 

 

 

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卢飘飘      联系电话:020-3912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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