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恢197号申请执行人华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金柏莉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大原贸易有限公司、金柏莉集团有限公司、金柏莉糖果有限公司、陈文、金柏莉有限公司、周舟担保追偿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23 09:36:12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3)粤0113执恢197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华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广州金柏莉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大原贸易有限公司、金柏莉集团有限公司、金柏莉糖果有限公司、陈文、金柏莉有限公司、周舟、案外人华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
申请执行人华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金柏莉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大原贸易有限公司、金柏莉集团有限公司、金柏莉糖果有限公司、陈文、金柏莉有限公司、周舟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4年4月23日作出(2023)粤0113执恢197号《通知》。被执行人周舟对上述《通知》中划拨的银行存款167179.32元提出异议,对房屋拍卖款2454517元并未提出异议。根据上述《通知》,对于未提出异议的房屋拍卖款2454517元,退付华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2185156.49元及诉讼费72003元,保留被执行人周舟的租房费用70560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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