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5072-5076号 广州市番禺慕登时装有限公司五案
发布时间:2024-05-27 11:18:13 来源:
(2024)粤0113执5072-5076号 广州市番禺慕登时装有限公司五案
(2024)粤0113执5072-5076号
广州市番禺慕登时装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你行政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2023)粤7101行审7592-7293、7595号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2024)粤0113执5072-5076号立案执行,立案金额共19654元。现因你(广州市番禺慕登时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781873F,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永善村南路3号(厂房3)四楼,法定代表人:卢昭红)已更换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卢昭红下落不明。经本院强制执行,已足额扣划被执行人广州市番禺慕登时装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本五案作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本系列案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结案通知书。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