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保9233号广州富菱达电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5-28 10:28:40 来源:
(2024)粤0113执保9233号广州富菱达电梯有限公司一案
(2024)粤0113执保9233号
广州富菱达电梯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你行政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2023)粤7101行审11273号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2024)粤0113执保9233号立案执行,立案金额1736元。现因你(广州富菱达电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082195503,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市莲路。法定代表人:罗敬平,居民身份号码:441425196908230893,)已停业,法定代表人罗敬平下落不明,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本系列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