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5851号 广州番禺进宝钟表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5-28 10:30:51 来源:
(2024)粤0113执5851号 广州番禺进宝钟表有限公司一案
(2024)粤0113执5851号
广州番禺进宝钟表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你行政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2023)粤7101行审10375号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2024)粤0113执5851号立案执行,立案金额119406元。现因你(广州番禺进宝钟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7810569,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石一村砺江路自编8号B202。法定代表人:邝永坚)已停业,法定代表人邝永坚下落不明,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本系列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