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16863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被执行人石韬金、陈雪英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113执16863号
石韬金、陈雪英: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被执行人石韬金、陈雪英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2)穗仲案字第18633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以(2023)粤0113执16863号案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石韬金、陈雪英(石韬金,男,1967年6月4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封开县南丰镇力竹村委会力竹南村58号;陈雪英,女,1968年5月7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封开县南丰镇力竹村委会力竹南村58号)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本院向被执行人石韬金、陈雪英公告送达下列法律文书:
一、被执行人石韬金、陈雪英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中华大道364号3街9座2梯601房屋的网络询价报告。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138177.00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002864.00元,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957981.00元。如上述不动产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对此询价结果及询价方式有异议的,需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以书面方式提出。如存在对上述不动产价值有影响相关事由,相关权利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并附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出,本院将以上述询价结果作为司法网络拍卖起拍价的参考价格对上述不动产进行司法网络拍卖。
二、(2023)粤0113执1686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石韬金、陈雪英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中华大道364号3街9座2梯601房屋。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