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12321号申请执行人赖院生与被执行人蔡沃明、张月映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24-06-05 09:53:45 来源:
(2023)粤0113执12321号申请执行人赖院生与被执行人蔡沃明、张月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23)粤0113执12321号
申请执行人赖院生、被执行人蔡沃明、张月映:
(2023)粤0113执12321号
申请执行人:赖院生。
被执行人:蔡沃明、张月映。
申请执行人赖院生与被执行人蔡沃明、张月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4年5月13日作出(2023)粤0113执12321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依据上述分配方案,保留被执行人张映月2023年9月19日至2024年5月18日期间8个月的生活费9904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联系人:何俊燊 联系电话:020-3912258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