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1446号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刘刚、吴丹借款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6-07 09:56:32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3)粤0113执1446号
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被执行人刘刚、吴丹、案外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朱劲飞:
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刘刚、吴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拍卖了被执行人刘刚、吴丹名下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永安南路18号海伦春天花园55号楼18层02号房产得款449796元,上述款项支付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辅助拍卖费用4498元;支付买受人朱劲飞预交但应由被执行人刘刚、吴丹负担的税费14652.74元、22703.98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