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2165号陈远明、杨其锋、李花申请执行广州市番禺区桥南尚宴餐饮店、杨邱劳动争议
发布时间:2024-06-11 09:58:28 来源:
(2024)粤0113执2165号陈远明、杨其锋、李花申请执行广州市番禺区桥南尚宴餐饮店、杨邱劳动争议一案
(2024)粤0113执2165号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尚宴餐饮店、杨邱:
申请执行人陈远明、杨其锋、李花与被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桥南尚宴餐饮店、杨邱劳动争议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以(2024)粤0113执2165号案立案执行。本院曾邮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给你,但邮件未能妥投,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