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4)粤0113执6457号广州美搏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与周振兴劳动争议

发布时间:2024-06-17 10:37:14 来源:

关于广州美搏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周振兴劳动争议一案

2024)粤01136457

广州美搏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你(或你单位)与周振兴劳动争议案,本院作出的2024)粤0113民初5417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或你单位)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因你(或你单位)被执行人:广州美搏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华路28520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044093310)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或你单位)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传票,责令你(或你单位)立即履行本院作出的2024)粤0113民初5417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如未能履行全部义务,传唤你(或你单位)自公告期满后的下一个星期五工作时间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1楼执行局接待室。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经办法官:卢飘飘         联系电话:020-39122675

 

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