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3)粤0113执16314号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刘小薇、许荣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发布时间:2024-06-18 16:22:56 来源: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刘小薇、许荣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

2023)粤011316314

刘小薇、许荣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刘小薇、许荣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义务人刘小薇、许荣未履行2022)穗仲案字第20279号裁决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以(2023)粤011316314号案立案执行。因刘小薇刘小薇,女,19830613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10号之一804),许荣(男,19780716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罗田县大河岸镇月山庙村九组。)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向刘小薇、许荣公告送达京东大数据网络询价报告、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网络询价报告、阿里拍卖大数据网络询价报告、网络询价结果公示、2023)粤011316314《执行裁定书》(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60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