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12411号申请执行人邝杰明与被执行人赵莉君、钟应球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24-06-19 10:05:21 来源:
(2023)粤0113执12411号申请执行人邝杰明与被执行人赵莉君、钟应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3)粤0113执12411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邝杰明。
被执行人:赵莉君。
被执行人:钟应球。
关于申请执行人邝杰明与被执行人赵莉君、钟应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15日向本院送达(2023)粤0113执220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划拨属于被执行人赵莉君的执行款共342679.19元。本案将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113执2203号案支付案款342679.19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本公示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公示完毕)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