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3执恢129号申请执行人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郑铁物流有限公司、宜春市奥都日用品有限公司、广东郑铁物流有限公司、李建东、付艳、聂东华、江西郑铁物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6-19 10:06:37 来源:
(2022)粤0113执恢129号申请执行人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郑铁物流有限公司、宜春市奥都日用品有限公司、广东郑铁物流有限公司、李建东、付艳、聂东华、江西郑铁物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22)粤0113执恢129号之二
广州市郑铁物流有限公司、宜春市奥都日用品有限公司、广东郑铁物流有限公司、李建东、江西郑铁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郑铁物流有限公司、宜春市奥都日用品有限公司、广东郑铁物流有限公司、李建东、付艳、聂东华、江西郑铁物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13执恢12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联系人:吴春燕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2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