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5202号陈德富申请执行周永伟劳务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6-21 10:02:54 来源:
(2024)粤0113执5202号陈德富申请执行周永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13执5202号
周永伟:
申请执行人陈德富与被执行人周永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以(2024)粤0113执5202号案立案执行。本院邮寄本案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给你(周永伟,男,1970年7月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凉水乡清坝村),但未能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