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4827号简启銮申请执行广东微达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发布时间:2024-06-21 10:03:35 来源:
(2024)粤0113执4827号简启銮申请执行广东微达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2024)粤0113执4827号
广东微达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简启銮与被执行人广东微达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你单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以(2024)粤0113执4827号案立案执行。本院邮寄本案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给你单位,但未能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