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异329号申请执行人李怡萱与被执行人伊莲伊索(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发布时间:2024-06-21 14:11:49 来源:
(2024)粤0113执异329号申请执行人李怡萱与被执行人伊莲伊索(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
(2024)粤0113执异3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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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怡萱与被执行人伊莲伊索(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李怡萱向本院申请追加侯贤文、广州佳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为(2022)粤0113执139172号案件的被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申请人李怡萱于2024 年5 月16 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异议。因你(广州佳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3号之一918房自编之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BDYE415。法定代表人:陈颖仪。)去向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24)粤0113执异329号《执行裁定书》,该文书裁定如下:准许李怡萱撤回异议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