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3执11249号申请执行人胡嫣与被执行人胡晓光抚养费纠纷
发布时间:2024-06-27 09:51:49 来源:
(2022)粤0113执11249号申请执行人胡嫣与被执行人胡晓光抚养费纠纷一案
(2022)粤0113执11249号
申请执行人胡嫣、被执行人胡晓光、案外人潘金辉:
申请执行人胡嫣与被执行人胡晓光抚养费纠纷一案,案件到账执行款90000元抚养费,因申请执行人胡嫣未成年,故无法提供一类卡领款账户,该款项无法打入胡嫣本人账户,需退付给案外人潘金辉。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