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2)粤0113执11249号申请执行人胡嫣与被执行人胡晓光抚养费纠纷

发布时间:2024-06-27 09:51:49 来源:

 

2022)粤011311249申请执行人胡嫣与被执行人胡晓光抚养费纠纷一案

2022)粤011311249

申请执行人胡嫣、被执行人胡晓光、案外人潘金辉:

     申请执行人胡嫣与被执行人胡晓光抚养费纠纷一案,案件到账执行款90000元抚养费,因申请执行人胡嫣未成年,故无法提供一类卡领款账户,该款项无法打入胡嫣本人账户,需退付给案外人潘金辉。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