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5001号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2 14:10:21 来源:
(2024)粤0113执5001号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4)粤0113执5001号
被执行人:饶岳琼。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饶岳琼罚金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将执行完毕后656435.29元退回被执行人饶岳琼银行账户。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联系人:刘小娟 联系电话:020-39122554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