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3423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黄慧、佛山市丽普盾北斗卫星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3)粤0113执3423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黄慧、佛山市丽普盾北斗卫星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2023)粤0113执3423号
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黄慧、佛山市丽普盾北斗卫星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对被执行人佛山市丽普盾北斗卫星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不动产进行了网络询价, 1、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环岛西路16号三山智汇广场5座402室的不动产,阿里平台询价结果为372549元,京东平台询价结果为523185元,平均价为372549元;2、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环岛西路16号三山智汇广场5座829室的不动产,阿里平台询价结果为458251元,京东平台询价结果为659196元,平均价为558724元;3、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环岛西路16号三山智汇广场5座1522室的不动产,阿里平台询价结果为353055元,京东平台询价结果为514471元,平均价为433763元。本院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参照上述结果的平均值对财产作强制变价处理(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不低于参考价70%;如第一次拍卖因无人出价而流拍,以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下调20%进行第二次拍卖)。如有异议,需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联系人:黎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