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6310号申请执行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番禺支公司与被执行人杨清立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04 09:25:36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4)粤0113执6310号
申请执行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番禺支公司、被执行人杨清立、案外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
(2024)粤0113执6310号
申请执行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番禺支公司。
被执行人:杨清立。
申请执行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番禺支公司与被执行人杨清立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执行到执行款2540.87元,扣除执行费50元后,余款2490.87元可退申请执行人,因申请执行人公司实行资金集中支付管理,所有资金支付经济业务由省分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集中支付结算,故上述余款支付至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联系人:黄杰波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