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恢2825号申请执行人刘海平与被执行人广州表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发布时间:2024-07-08 10:14:21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13执恢2825号
广州表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海平与被执行人广州表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广东证诚价格评估公司已作出粤证价估[2024]J211号《评估报告书》,评估如下:被执行人广州表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187号107铺128铺资产设备一批(详见查封清单)的市场价值评估金额为17600元。
因被执行人广州表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表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K83QX4,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187号107铺128铺。法定代表人:梁国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本院向被执行人广州表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上述评估报告。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