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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13执3190号申请执行人姜爱民与被执行人卢国锵、余焕章、卢健文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10 10:34:53 来源:

2023)粤01133190号申请执行人姜爱民与被执行人卢国锵、余焕章、卢健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2023)粤01133190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姜爱民与被执行人卢国锵、余焕章、卢健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已依法拍卖被执行人余焕章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三村黄地巷18号房屋中所占份额,所得价款204559元,分别退付买受人卢杏珊支付垫付的税费16978.4元、向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支付司法拍卖辅助费2046元及扣除执行费2683元后,余款182851.6元可退付申请执行人姜爱民。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联系人:黎智涛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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