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3执恢2278号申请执行人马叶求与被执行人马俭滔借款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11 09:15:24 来源:
(2022)粤0113执恢2278号申请执行人马叶求与被执行人马俭滔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2022)粤0113执恢2278号之一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叶求与被执行人马俭滔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本案已扣划被执行人马俭滔在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享有更新改造项目中的征地拆迁补偿款等权益款20万元。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马俭滔向申请执行人马叶求支付执行款项127540元及扣除执行费1813元后,其余款项70647元退还被执行人马俭滔。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1执1837号案对被执行人马俭滔在本案中应收款项70647元进行截留,故上述款项转该案处置。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
联系人:黎智涛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