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3执5393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1 15:28:04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2)粤0113执5393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2)粤0113执5393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被执行人梁照军、陈思、案外人洗锡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深圳乐融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粤0113执5393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被执行人:梁照军、陈思。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梁照军、陈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拍卖被执行人梁照军、陈思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贵平街42号1座1梯1003房。得执行款1668437元。此款已经本院分配,抵押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本次受偿金额为 893788.46元,抵押债权人深圳乐融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受偿金额为604231.42 元,向拍卖辅助机构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支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16684元,向买受人洗锡源退发个人所得税费50053.12元,保留被执行人陈思及其抚养家属8年的租金103680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
联系人:何俊燊 联系电话:020-3912258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