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12110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王书霞、尚军杰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15 11:10:42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3)粤0113执12110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被执行人:王书霞、尚军杰。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王书霞、尚军杰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王书霞银行存款159030.21元,其中扣缴本次执行费2285元,为被执行人王书霞保留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共八个月的必需生活费共20000元,剩余款项退发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