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5538号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绿胜化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肇庆市高要区金叶电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16 10:07:08 来源:
(2024)粤0113执5538号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绿胜化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肇庆市高要区金叶电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13执5538号
广州市绿胜化工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金叶电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绿胜化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肇庆市高要区金叶电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2024年5月22日足额扣划被执行人账户96670元执行款至法院账户,其中发放申请执行人22196元。因本案已全部履行完毕,故被执行人多缴纳的执行款74241元应退回至被执行人账户。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