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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13执2226号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8 10:13:44 来源: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姓名:孔繁杨,男,1978415日出生, 汉族,住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诜敦人民路8,公民身份证号440181197804155479

执行案号:2023)粤01132226

未履行标的额:60000元及逾期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5%

要求:向法院提供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法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为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氛围内)属实并执行到位。

执行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

经办人程法官,联系电话:020-39122596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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