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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3民初5369号原告邓文华与被告丁南南劳务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19 11:06:28 来源:

2024)粤0113民初5369号原告邓文华与被告丁南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13民初5369

丁南南

原告邓文华与被告丁南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113民初5369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邓文华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邓文华负担。

特此公告。

 

        zdqz

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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