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民初5369号原告邓文华与被告丁南南劳务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19 11:06:28 来源:
(2024)粤0113民初5369号原告邓文华与被告丁南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13民初5369号
丁南南:
原告邓文华与被告丁南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113民初5369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邓文华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邓文华负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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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