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7381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22 10:51:13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4)粤0113执7381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清远市鼎龙泰建材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广州乔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清远市鼎龙泰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乔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同意免除被执行人的利息145369.83元人民币,故本案多扣划的146823.53元人民币退回至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内。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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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廖薇 联系电话:020-391259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