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异563号申请人王雪、郝彬慧、柏凤香、吴惠与被申请人马国华、海南成生投资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广州罡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异议
发布时间:2024-07-22 11:19:56 来源:
(2024)粤0113执异563号申请人王雪、郝彬慧、柏凤香、吴惠与被申请人马国华、海南成生投资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广州罡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异议一案
(2024)粤0113执异563号
马国华、海南成生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罡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王雪、郝彬慧、柏凤香、吴惠与被申请人马国华、海南成生投资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广州罡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异议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司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听证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人王雪、郝彬慧、柏凤香、吴惠向本院申请追加马国华、海南成生投资有限公司为(2023)粤0113执6538号案件的被执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8月26日下午3时15分在本院第一庭对本案公开听证。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