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保9416号广州优缝服装有限公司公司一案
发布时间:2024-07-23 10:12:54 来源:
(2024)粤0113执保9416号广州优缝服装有限公司公司一案
(2024)粤0113执保9416号
广州优缝服装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你公司行政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2023)粤7101行审11008-11009号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2024)粤0113执保9416号立案执行,立案金额3149元。现因你(广州优缝服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新桥村段240号(厂房)二楼201)已停业,法定代表人李秋宝下落不明,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本系列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