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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13执10889号申请执行人雷加明与被执行人代兴高、广州市鑫燊印染机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23 16:43:40 来源:

(2023)011310889号申请执行人雷加明与被执行人代兴高、广州市鑫燊印染机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2023)011310889号之一

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雷加明与被执行人代兴高、广州市鑫燊印染机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1民终2528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广州市鑫燊印染机械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古龙路9号之一内的设备一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黎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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