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保9331号广州浩然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行政一案
发布时间:2024-07-24 14:16:34 来源:
(2024)粤0113执保9331号广州浩然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行政一案
(2024)粤0113执保9331号
广州浩然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与你公司行政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2023)粤7101行审9166号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2024)粤0113执保9331号立案执行,立案金额200000元。现因你(广州浩然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 永 平 街 东 平 北 路 223 号 903 号)已停业,法定代表人胡典容下落不明,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本系列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