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4)粤0113执保9331号广州浩然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行政一案

发布时间:2024-07-24 14:16:34 来源:

2024)粤0113执保9331号广州浩然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行政一案

 

 2024)粤0113执保9331

广州浩然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与你公司行政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2023)粤7101行审9166号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2024)粤0113执保9331号立案执行,立案金额200000元。现因你(广州浩然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 永 平 街 东 平 北 路 223 903 号)已停业,法定代表人胡典容下落不明,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本系列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