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12828号申请执行人黄伟与被执行人许靖汶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黄伟与被执行人许靖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拍卖裁定)及通知(通知送达评估结果)的公告
(2023)粤0113执12828号
许靖汶: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黄伟与被执行人许靖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许靖汶(许靖汶,女,1986年03月18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富丽家园富昌花园四座401房。)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本院向被执行人许靖汶公告送达以下内容:
一、(2023)粤0113执1282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许靖汶所有的车牌号粤XLN159号纳智捷牌小型汽车一辆[车辆识别代号:LUXC71H03FB058937,发动机号:FBF025305]。
二、(2023)粤0113执12828号《通知》,通知如下:本院已对被执行人许靖汶所有的车牌号粤XLN159号纳智捷牌小型汽车一辆[车辆识别代号:LUXC71H03FB058937,发动机号: FBF025305]进行了评估,现向你送达阿里拍卖网询2024050700938281号和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网询号: jdbdcar2024050800009 号)两份《网络询价报告》。上述两份询价报告,阿里平台询价结果为19200元、京东平台询价结果为24050元,经计算,平均价为21625元。如你对该评估的财产价值有异议,需在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未按时提出,则按该评估结果的平均价作为参考价作进一步处理。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邓海峰 电 话:020-39122537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