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10828号申请执行人李明静与被执行人方文龙、吴灿红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26 10:35:10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13执10828号
吴灿红: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明静与被执行人方文龙、吴灿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提取被执行人吴灿红出租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山泉西五街3号608的房屋8个月的租金共40000元、扣划被执行人吴灿红的银行存款4688.6元;本院另案(2023)粤0113执恢2259号案扣划被执行人吴灿红的银行存款9767元,上述款项共计54455.6元,并作出(2023)粤0113执10828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分配如下:一、债权人李明静本次受偿金额为27387.50元(含受理费12245.50元)及该案件的执行费316元;二、债权人姚进本次受偿金额为4456元及该案件的执行费50元;三、债权人郭灵本次受偿金额为22012.1元(含仲裁费16012元)及该案的执行费234元。因被执行人吴灿红(吴灿红,女,1976年05月01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祈福新村山泉居五街3号608,公民身份号码430621197605010428)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本院向被执行人吴灿红公告送达上述分配方案。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黄杰波 电 话:020-3912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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