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1615号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被执行人伍艳兵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发布时间:2024-07-26 16:24:06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3执1615号
伍艳兵: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被执行人伍艳兵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已作出(2024)粤0113执161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伍艳兵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东路104号建发商贸城4梯602房屋【产权证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27281号】。
因被执行人伍艳兵(伍艳兵,男,1983年09月2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江埗村委会大学新村5号,公民身份号码441802198309211152)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本院向被执行人伍艳兵公告送达上述裁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黄杰波 电 话:020-39122796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