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民初20522号原告广州市金科物业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田桓、胡俊军、广州市雅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30 14:36:23 来源:
(2023)粤0113民初20522号原告广州市金科物业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田桓、胡俊军、广州市雅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胡俊军: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金科物业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田桓、胡俊军、广州市雅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4年7月29日作出民事裁定:一、准许原告(反诉被告)广州市金科物业租赁有限公司撤回本案本诉起诉;二、准许被告(反诉原告)田桓、广州市雅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撤回本案反诉起诉。现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2023)粤0113民初20522号民事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学城人民法庭(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兴华路118号)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