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民初7654号原告谢国清诉被告中科智慧健康(广州)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30 14:36:59 来源:
(2024)粤0113民初7654号原告谢国清诉被告中科智慧健康(广州)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中科智慧健康(广州)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谢国清诉被告中科智慧健康(广州)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4年7月26日作出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谢国清的起诉,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现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2024)粤0113民初7654号民事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学城人民法庭(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兴华路118号)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案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