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11292号申请执行人肖静仪与被执行人杨俊鸿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8-06 14:19:39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13执11292号
杨俊鸿: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肖静仪与被执行人杨俊鸿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23)粤0113执11292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分配如下:一、债权人肖静仪本次受偿金额为53972元(含受理费5266元、保全费1816元、拖车费500元、评估费2000元、停车费5200元)及该案件的执行费720元。二、债权人陈应成本次受偿金额为5083元(含受理费1058元)及该案件的执行费50元。因被执行人杨俊鸿(杨俊鸿,男,1993年08月0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东海花园12座1003室,公民身份号码445281199308094653)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本院向被执行人杨俊鸿公告送达上述裁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
联系人:黄杰波 电 话:020-39122796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