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9339号申请执行人曾振宇与被执行人杜文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8-07 10:23:37 来源:
(2023)粤0113执9339号申请执行人曾振宇与被执行人杜文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3)粤0113执9339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曾振宇。
被执行人:杜文峰。
申请执行人曾振宇与被执行人杜文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杜文峰名下存放于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桥山村竹园工业区3号的物品一批,但经两次公开拍卖均流拍。本院以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83328元作为变卖价格对上述物品进行变卖。在变卖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曾振宇申请将被执行人杜文峰名下的上述物品作价83328元以物抵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以抵偿等额债务。本次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收费为833元,本案将向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退付司法拍卖辅助费833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本公示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公示完毕)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