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高玉龙、康玭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发布时间:2024-08-09 10:14:47 来源: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高玉龙、康玭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
(2024)粤0113执3576号
高玉龙、康玭: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高玉龙、康玭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义务人高玉龙、康玭未履行(2023)穗仲案字第8767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以(2024)粤0113执3576号案立案执行。因高玉龙(高玉龙,男,1984年03月04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68号)、康玭(康玭,女,1983年04月20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海珠区西滘村南大街20号之七701房)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向高玉龙、康玭公告送达京东大数据网络询价报告、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网络询价报告、阿里拍卖大数据网络询价报告、网络询价结果公示、(2024)粤0113执3576号《执行裁定书》(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