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4)粤0113民初12563号原告赖爱英诉被告中科智慧健康(广州)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朱新桂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8-12 10:01:19 来源:

2024)粤0113民初12563号原告赖爱英诉被告中科智慧健康(广州)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朱新桂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13民初12563

中科智慧健康(广州)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朱新桂:

本院受理的原告赖爱英与被告中科智慧健康(广州)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朱新桂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113民初12563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驳回原告赖爱英的起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特此公告。

 

 

 

二四年八月九日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