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40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6 13:26:31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3)粤0113执40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李涵、刘凯辉、案外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粤0113执40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李涵、刘凯辉。
申请执行人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涵、刘凯辉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拍卖被执行人李涵名下位于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滟澜街33、31号地下室0259号车位,得执行款69272元。现拟从此款中向拍卖辅助机构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支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693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联系人:何俊燊 联系电话:020-3912258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