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恢133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9 11:01:46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4)粤0113执恢133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李佳敏、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案号:(2024)粤0113执恢133号
申请执行人:王金辉
被执行人:李佳敏
申请执行人王金辉与被执行人李佳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已拍卖被执行人李佳敏名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前进路4号十二座1702房,拟保留被执行人唯一住房租金120000元退付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拍卖佣金14178元退付拍卖辅助机构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1日)。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0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