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3执15569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9 11:49:14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2)粤0113执15569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唐玉娣。
被执行人:黄祖勇。
被执行人:毛芳。
被执行人:黎建锋。
被执行人:黄熙。
申请执行人唐玉娣与被执行人黄祖勇、毛芳、黎建锋、黄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4年5月13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黄熙名下位于奥园商业中心地块七1栋(自编号S-1商业),2栋(自编号S-2商业),3栋(自编号B-1办公、S-3商业、裙房),4栋(自编号B-2办公、S-4商业、裙房)3栋4层413房、414房、415房。2024年5月14日,买受人甘建伟以人民币2730848元的最高价格竞得。另在2024年1月2日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过程中,因竞买人黄家瑶未按时付清拍卖尾款,本院没收了竞买人黄家瑶缴纳的拍卖保证金280000元。综上,上述房屋拍卖款共计3010848元。上述房产过户过程中,应当由被执行人黄熙负担的税费共计100601.15元,其中被执行人黄熙应负担上述413房过户税费为22916.79元、414房过户税费为22258.41元、415房过户税费为55425.95元。该费用已由买受人甘建伟先行垫付,本案将退付买受人甘建伟100601.15元,退付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案的拍卖辅助费用27308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本公示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公示完毕)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