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2)粤0113执15418号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9 15:58:06 来源:

2022)粤011315418号案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2)粤011315418

被执行人:秦菊枚、周渝、漆晓林、赵述华、郑林华、陈智、常六安、吴毅、孙新财、李保成

案外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被执行人秦菊枚、周渝、漆晓林、赵述华、郑林华、陈智、常六安、吴毅、孙新财、李保成等人罚金、责令退赔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拍卖依法扣押的粤A6R5L1、粤T98302L、粤T9201T、粤A145SA汽车,拍卖共计得款1179054元,需支付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费用11691元;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陈智名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路139号大院5栋之二802房,拍卖得款3606650元,需支付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费用36067元;本院依法拍卖依法扣押的涉案手机7台,共计得款2157元,其中支付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费用200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248202024822日)。

 

zdqz      

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4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