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10452号周文侗申请执行广东蓝思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发布时间:2024-08-20 10:47:04 来源:
(2023)粤0113执10452号周文侗申请执行广东蓝思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2023)粤0113执10452号
广东蓝思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周文侗与被执行人广东蓝思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已作出(2023)粤0113执10452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分配顺序如下:一、执行费、执行费用依法优先予以支付;二、剩余执行款不能足额清偿被执行人所负债务,为保障劳动者(或劳务提供者)生存权,优先清偿被执行人拖欠的工资(或劳务报酬),因剩余执行款不能足额清偿被执行人拖欠的工资及劳务报酬,按各劳动者(或劳务提供者)的工资(或劳务报酬)数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各人姓名、执行案号、执行依据文号、债权数额及此次分配受偿金额详见文末附表),受偿率为73.44%;三、其他债权人的债权未予分配。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分配方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