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8342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0 10:47:33 来源: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告
(2024)粤0113执8342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楚瑶与被执行人黄铭泽抚养费纠纷(2024)粤0113执8342号一案,拟向申请执行人黄楚瑶发放案款1245元,因申请执行人黄楚瑶未成年,该案款将发放至申请执行人黄楚瑶的法定代理人梁敏茵的银行账户。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联系人:吴春燕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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