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4)粤0113执异205号申请执行人广州丰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广东正途食品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吴桂冬、熊干如、易玉满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4-08-23 16:11:40 来源:

2024)粤0113执异205申请执行人广州丰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广东正途食品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吴桂冬、熊干如、易玉满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13执异205

广东正途食品有限公司、吴桂冬、熊干如: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丰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瑞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正途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途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粤01134038号,简称:4038号案]中,丰瑞公司向本院请求追加吴桂冬、熊干如、易玉满为4038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分别在其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对正途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裁定书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广州丰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追加请求。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