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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3刑初1398号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07 10:33:54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5)粤0113刑更5号

本院(2024)粤0113刑初1398号陈福荣危险驾驶罪一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罪犯陈福荣(男,1969年6月7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小学,户籍地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新村大街十一巷28号,身份证号码440126196906073635)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二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执行过程中,陈福荣以肝硬化、重度贫血、腹水等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5年3月5日立案受理,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020-39122532

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法院刑庭

经办法官:黎焕萍

 

 

○二五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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